悚!73歲翁路肩換胎遭撞亡 駕駛過失致死移送

江煜文 游育驊 報導  / 新北市

台65快速道路上發生死亡車禍,有一名73歲的老翁在路肩換輪胎,後方駕駛來不及反應就直接撞上,老翁經急救後不治身亡,肇事的駕駛也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不過在路上遇到車輛拋錨,高公局也提供解決方式SOP,要先打雙黃警示燈外,還要將車輛移到路邊,在後方50到100公尺擺放路障標誌,人離開車輛遠離事故現場,避免追撞,再打給道路救援。

前方貨車發現有狀況,緊急往左閃,這時一台黑色自小客車映入眼簾,但沒想到下一秒,駕駛根本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去。黑色小客車駕駛,當時疑似在換輪胎,而距離車子不遠處還有擺上三角錐,不過已經倒下來,根本看不清楚也來不急剎車,民眾說:「有點危險,因為我看他那個路牌,擋的那個(路障)好像放太近,它其實有點那個(近),所以剛看起來那個(駕駛)也來不及反應」、「一樣先放角錐,但是我應該不會在那邊換,因為看起來應該是沒位置,沒有空間。」

肇事車輛的車殼散落一地,右邊車頭也直接撞毀,不過仔細看這路肩其實並不寬,事發在22日上午將近10點多,73歲的陳姓男子,在台65線快速道路新莊路段上,因為車輛拋錨,蹲在路肩換輪胎,沒想到被後方休旅車駕駛撞上,釀成死亡車禍,肇事駕駛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偵辦移送。

交通分隊中隊長陳彥志說:「車內人員全部離開車輛,移動至護欄外側避車彎或者路肩。」不只警方呼籲,高公局也提出遇上故障SOP,首先要開啟雙黃警示燈,再慢慢滑行到路肩,還要在後方來車方向,50到100公尺的地方,擺放路障標誌,人員移動到護欄外避免被追撞,再打給道路救援請求支援,民眾說:「可能這種情況好像要坐在車上比較安全,因為就算被撞到至少車子是緩衝,不然你就要離事故現場遠一點,可能也是要50公尺到100公尺以上。」國道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車輛記得定期保養,開車前檢查車輛狀況,以免上路遇到緊急意外,來不及反應賠上性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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