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容輔 蕭羽秀 報導 / 台北市
警方取締違規攤商鬧出糾紛,但其實執法上都有一定的標準,通常警方第一時間會先勸導攤商離開,真的屢勸不聽才會開單,甚至依法沒收攤架。不過律師則建議警方可以先跟攤商溝通好,請他們收好商品,要是將商品直接倒在地板,可能會引發爭議。
民眾邊走邊逛,台北東區商圈百貨林立,是不少人逛街的好去處,人潮帶來錢潮,攤商抓準商機違規就地擺攤,但眼睛可得睜亮,攤商(變音處理):「(要看那邊)。」一邊顧攤還得互相守望相助,通報警察靠近,只要警察一來就要立刻撤退,因為警方最多只會勸導一次,記者蕭羽秀說:「對於違規設置的攤商,警方到場都會先勸導,但如果真的屢勸不聽,就會開單告發,如果被開單,攤商態度依舊很不好,還不移走攤位,警方就會依法扣攤,沒收攤架。」攤商:「(一個月就被開10張)。」
為了把損失賺回來,有些攤商,甚至會賭一把繼續擺攤,但就得更加謹慎,攤商:「(在哪邊有違規)。」警方從一開始勸導到開罰,再不聽勸才會沒收攤架或紙箱,還得跟攤商核對數量,再將生財器具移到保管場,那剩下的貨品要怎麼處理,律師黃柏榮說:「上面的商品處理,應該可以用更適當的方法,來進行一個保存,那如果保存後,民眾仍然不拿走的話,可以作為一個廢棄物處理,避免說民眾來說,這個是首飾或有高單價的部分,如果造成損失的話,反而向警方求償。」
律師建議,可以請攤商將商品收好再沒收攤架,雖說違規設攤有錯在先,但要是警方,取締過程中執法過當,恐怕也會引來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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