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食物中毒釀2死! 寶林責任險去年到期恐自扛責任

黃敏惠 方起年 報導  / 台北市

寶林茶疑似食物中毒,釀成2人死亡,引發食安恐慌,但是追查究責才發現,寶林餐飲的投保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早在去年2023年10月1日就到期,也沒有續保,所有賠償責任必須寶林餐飲自己承擔。但是出租營業場地的遠百信義A13和大食代公司,投保的產險都在效期內,台北市法務局強調,會跟兩大產險商討,以最有利受害者的方案賠償。

死者家屬(2024.3.27)說:「無論如何一定要查清楚是發生什麼事情。」但是追查下去這才發現,寶林茶室投保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早在去年2023年10月1日就到期得續保,而且承保的國泰產險三催四請,他就是不續保已經註銷。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說:「但是我們府內同仁去稽查的時候,寶林還是拿出這兩張無效保單,相關開罰衛生局今(28)日會去進行,今天一早國泰產險就把保單送到我們這邊來,我們確定失效以後,我們有要求寶林來說明,但寶林告訴我們說他們不來,後來又說要來,下午五點如果沒有到就依照台北市,消保自治條例向他開罰,我印象中罰三萬。」

丟下這一個燙手山芋,寶林就能這樣閃人了嗎?台北市法務局表示遠百信義A13租場地給大食代,大食代再分租給寶林茶室,但寶林茶室保單早過期了,老闆也逃不了得自己扛了,不過大食代有投保新安東京意外責任險附加食品中毒責任條款,遠百信義A13有投保國泰產險公共意外責任險,都還在效期,受害者不會求償無門。

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說:「就本次事故在承保範圍內,做最有利於受害者解釋。」這次食物中毒身亡又快又猛,消基會表示過去幾乎沒有過這樣的事故,如果是食安引發死亡,受害家屬可以求償,喪葬費約60萬至120萬之間,交通費像搭救護車1萬塊左右,精神賠償以配偶和子女為主每人100至150萬之間,如果小孩需撫養約300至500萬之間,總計約500萬至1000萬,現在有懲罰性賠償金,依原因不同各乘以1倍3倍5倍,如果是故意為之乘5倍,比如1000萬X5倍,等於求償5000萬。

律師張宸浩說:「我們法院通常不會判得很高,美國法院有懲罰性損害賠償,不用依照實際損害,為了做一個懲罰才會有高額的賠償。」擔心寶林負責人脫產,法務局表示如果受害家屬要啟動假扣押,會全力負擔律師費用,就算寶林所有餐廳禁止營業,跑不了和尚也跑不了廟,該負的責任一個都不能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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