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維升 邱榮慶 台北 採訪報導 / 台北市
買房若有家人、長輩贊助幫忙,壓力會稍微小一點,但可能得多準備贈與稅。而台北國稅局公告,有一位還沒有成年的17歲少年,花2千萬元、全自付在新北市購屋,而且不用被課贈與稅。對此台北國稅局表示,少年父親有提供孩子的存摺影本證明價金來源,是10年間受贈於父母的存款,而這筆購屋價款,是由少年自己的帳戶支付,所以不用課徵贈與稅。
原來這名未成年的少年購屋後,他的父親在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並提示孩子的存摺影本,證明價金來源,是102到112年間受贈於父母的存款,支付價款確實由少年自己的帳戶支付,所以不用課徵贈與稅,台北國稅局綜所遺贈稅組股長陳小姐說:「民國113年度的贈與稅的免稅額是244萬元,每年底財政部會公告次年度的,免稅額是不是有調整。」
根據目前規範,每人在同一年度內,不管贈與多少人及次數,只要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就可以免納贈與稅,若有超過視金額大小,可課徵10%到20%不等稅金,律師也提醒,想助攻晚輩買房不想被課稅,可不是只靠存摺影本這麼容易,律師事務所所長陳君瑋說:「存摺影本的審查只是書面審,如果他針對這個數額他覺得有爭議,比如說這些錢進進出出,他就會懷疑說這些錢也許是爸媽借放的,就會要求當事人到國稅局去說明。」
國稅局也指出,限制或無行為能力人,若不能證明支付價款屬於自己,則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仍得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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