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外籍看護多次毆打身障兒 家屬怒提告:不姑息

莊明憲 孫宇莉 陳藝緯 報導  / 新竹縣

新竹一對鍾姓夫妻,去年底透過人力仲介公司,請來一名印尼籍看護,在家中照顧身障的兒子,但兩個月前,他們透過監視器發現,這名外籍看護居然多次動手毆打小孩,但即便向仲介反映,請來翻譯老師勸說、開立警告單,這名外籍看護仍然持續對孩子施暴,家長實在忍無可忍,決定不再姑息,報警提告傷害,並希望能將這名不適任看護,遣返回國。

鍾小弟才從床上起身,外籍看護見狀,馬上上前幫他蓋被子,但下一秒,將腳伸進被子裡,對著鍾小弟踢了好幾腳,家長控訴,這樣不當對待不只一次,猛推孩子巴頭攻擊,甚至張嘴咬傷小孩,身心障礙的鍾小弟,全身傷痕累累,父母看在眼裡痛在心裡,家住新竹的鍾姓夫妻,去年10月透過人力仲介,請來一名印尼籍看護,在家中照顧孩子,起初一切正常但幾個月前,他們發現,這名外籍看護居然多次動手毆打小孩。

鍾先生說:「後面發現(看護)會動手打小孩子,知道說監視器有錄到這個時候,就會去閃監視器。」鍾太太說:「當下都有跟仲介反映,回覆就是說「我會再跟她溝通」,次數越來越頻繁的時候,仲介就跑過來開那種警告單,可是過沒幾天真的又開始。」鍾媽媽控訴多次向仲介反映,但對方都建議他們與看護溝通,並強調換人會有空窗期,他告知仲介自己想對看護提告,但仲介則回應走司法程序,曠日費時,應該先考慮小孩照護問題。

鍾太太說:「不想要再姑息了,我想要報案就是,讓司法幫我們討個公道,不希望讓她留在台灣。」台中就業服務同業公會副理事長游登波(非當事業者)說:「移工對雇主的員工,或對雇主的家人,有施暴的情形的話,就可以不經預告解僱,當然也可以跟勞工局做一個投訴。」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湯紹堂說:「外籍看護工有疑似虐待兒少的部分,如果調查屬實,我們會依照兒少權法第97條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鍰。」根據就服法規範,若移工違反國內法律,可取消聘僱依法遣返,為了孩子,鍾媽媽堅持提告,也希望能盡早找到新的適任看護,避免讓孩子再受到傷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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