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饋金「無下限」國庫短收40億 光電標案遭監院糾正

柯芷筠 楊文尚 報導  / 台北市

針對經濟部在彰化縣彰濱工業區,設置太陽光電標租案,卻因為沒有設計「電價回饋金」下限比率,導致廠商得標後,反而害國庫原本可以收70億元,最後只收了30多億,也讓監院對經濟部提起糾正。經濟部在截稿前並無回應,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長期追蹤之下,則是認為監院根本是表面小查,實際放水。

海面鋪上黑色的太陽能發電板,這是全球最大的海上光電廠彰濱工業區,如今卻被監察院糾正,經濟部沒在投標須知,設計電價回饋金下限比率,進而導致低回饋金廠商得標,翻開報告仔細比對,當時崙海段50號地跟51號地,華暄綠能跟聯合再生都有投標,華暄綠能在50號地的回饋金比率為,前10年20%,後10年30%,倘若兩塊地都得標,回饋比率可以再提高到,等於政府20年可收取將近70億元,但聯合再生的回饋比率都是3.3%,最後兩塊地,由華暄綠能和聯合再生分別拿下,等於政府短收將近40億,其中評選制度也讓黃國昌有疑慮。

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明寫回饋比率愈高就高分,回饋比率低就低分,結果呢聯合再生拿到這個標案。」不只質疑評選制度怪怪的,黃國昌更秀出合約指控,聯合再生在得標土地後,就將股權實質轉讓,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經濟部不按照合約主張權益,買的60%的股份,全都是特別股,特別股特別便宜,(監察院)這不是表面上面小查,實質上是放水幫大忙。」

黃國昌一手指著經濟部,另一手指著監察院,更質疑監院的報告,僅是糾正非彈劾更不動用調查權,也沒有公布監委名單,監院澄清原本名單就不會公布,不過隨著監院報告出爐,再讓綠能爭議再掀波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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