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彰化縣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9日電)彰縣警方統計全縣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路段,今年已開出7萬多張罰單,如以超速最低罰鍰1600元計算,國庫可進帳約1億1496萬元,其中縣道141線與崙饒路口取締1萬1719件為最多。
根據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提供的統計資料,截至今天為止,彰化縣共開出7萬1856張違規超速罰單,如果以汽車超速最低罰鍰新台幣1600元計算,國庫共進帳1億1496萬9600元。
彰縣警局交通隊指出,縣內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路段件數第一名的是設在社頭鄉縣道141線與崙饒路口的測速照相,取締1萬1719件;第二名為彰139線7.7公里處的9850件;第三名為和美鎮線東路5段291號南側170公尺處的7347件。
彰縣警局交通隊1名員警表示,設在社頭鄉縣道141線的測速照相桿取締件數排名第一,可能是因為該處照相桿為新設且限速50公里,駕駛人開車時很容易超速被取締。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全縣每年測速照相取締前幾名路段都不相同,研判駕駛人開車收到超速罰單後,下次行經同一路段時心生警惕減速慢行,對改善超速違規情形有幫助,不過仍呼籲民眾開車時遵守行車速限規定,以策安全。(編輯:屈享平)1111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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