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社區出入口遭罰125萬 男提告「一.二審皆敗訴」

吳烈安 張智鈞 吳伊哲 報導  / 台中市

把車停在社區出入口,被法院裁決要繳125萬的罰款,一名張姓男子在台中購買別墅豪宅後,把一樓車庫的大門,改設在社區出入口旁,引起其他住戶反彈,雙方溝通無效,住戶們用盆栽甚至鐵鍊,擋住車庫大門,張姓男子也就直接把車,停在社區出入口,管委會發現後決議,如果有人再把車停在公共區域,1小時罰1萬,但張姓男子不理會,管委會收集證據,認定他停了145小時,開罰145萬,男子不服告上法院,一審敗訴後上訴,但二審法官仍判決要繳罰款,只是經過查核,他只停了125小時,因此改判繳125萬。

張姓男子開車回家,發現車庫門口,被放了好幾棵盆栽,無法進入,他索性就直接把車停在,社區的入出口,但這樣的行為全部被監視器錄下來,管委會收集證據要他繳145萬的罰款,實際來到台中南屯這處社區,男子的車庫有兩個出入口,其他住戶說一開始只有棕色的這道門,但男子買下房子又在社區的出入口旁,開了灰色這道門因為會影響其他人出入,引起住戶反彈溝通無效大家就用盆栽甚至鐵鍊擋住。

其他住戶說:「講也講不聽協調也協調不好,那我們真的沒辦法。」管委會發現男子把車停在社區出入口,決議如果再犯一小時要罰一萬,但男子不理會管委會根據監視器,認定他停了145個小時罰145萬,男子不服告上法院沒想到一二審都敗訴。

只是二審法官認定他只停125小時,改判要繳125萬,當事人張先生說:「我都不知道你們怎麼知道,還沒有收到判決書啦。」二審仍然敗訴會再上訴,還是會繳125萬,男子很低調不願回應,其他住戶則是希望他好好把罰款繳掉,從原有的車庫進出別再影響別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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