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阿公阿嬤、買菜族最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從今天起,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以合法上路,違者得處1200元到3600元,車輛當場移置保管。
另外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新制」法規還包含,騎乘者必須年滿十四歲,配戴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也不能超過時速25公里。同時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如果酒駕最高罰2400元,拒絕配合酒測則罰4800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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