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高低差31.5cm!女工班慘摔 工務局:緊鄰私地無法可管

邱顯雄 王智萱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鳳山區一棟社區大樓,一樓大門外的公用地與鄰近馬路有高落差,因此大門正前方,大樓設計成微微傾斜的坡道,但另一側緊鄰私人土地部分,高低差最明顯的地方高達31.5公分,日前一名前來施工的工班女子,疑似沒注意而慘摔受傷,女子希望管委會出面道歉並改善,詢問工務局後發現,地若不是公用馬路,目前法條上並沒有明確規定地主一定要把土地整理平順,因此管委會沒有疏失,只能要求他們善盡提醒之責。

大樓前方私人空地上,三名工人抽空休息,其中一名頭戴白色遮陽帽,坐在地上的女子,起身後突然,右腳疑似沒有踩穩,整個人撲街重摔在地,當事女子說:「這個階梯和地板的顏色很像的,我沒有把腳抬的更高,所以絆倒了,那個地方是屬於大樓管理,那我想要跟管委會談談。」回到女子摔跤現場,位在高雄鳳山這棟新興大樓前,大門和馬路間的社區前廊,出現一點點坡度,而側面做成階梯狀,內外高度也不一樣,高低差最明顯的地方至少有30公分左右,落差最之處也有31.5公分,對於老人家來說跨上這一台階,確實有點辛苦和危險。

附近居民說:「太高這裡老人比較居多,還有失智的也很多,我覺得比較高一點,因為我年紀比較大了膝蓋不好啊。」不過附近居民異口同聲認為社區的設計沒有問題,根本是摔跤女子無理取鬧,而高雄市工務局勘驗完圖本法規後認定,高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課長黃政衛說:「經查該部分位於地界線,係屬與鄰地之分界,該處高差於建築法尚無明定。」

建築物和臨地出現高低落差,但緊鄰在旁的不是公用馬路而是私人土地,目前法條並沒有明訂一定要和道路「順平」,對於女子重摔一跤,工務局只能和管委會協調,在一旁標示明顯的小心注意警告標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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