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禮讓後行人遭後方機車撞倒 讓?不讓?掀熱議

張政慧 蘇耘寬 李思琪 報導  / 宜蘭縣

大年初二晚上10點多,宜蘭有民眾行經礁溪路五段時,見到三位行人要穿越馬路,於是禮讓停車,沒想到行人下一秒就被後方疾駛而來的機車撞倒,讓他PO文感嘆,感覺讓也不對、不讓也不對。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表示那裡不是斑馬線也不是人行道,其實不用讓。3位違規穿越馬路,沒走斑馬線的行人,也被依道交條例第78條,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大馬路上,駕駛行人你看我我看你,見到轎車停下,就趕快加緊衝刺一下,汽車駕駛說:「啊,撞到。」沒想到一輛機車從後方疾駛而來,撞倒行人三方驚嚇,另一個角度再看一次,3名行人先是在馬路的另一端左右張望,抓準時機就快速跨越雙黃線,卻不知道這樣穿越馬路的行為,惹人懊惱,因為距離事發地點不到15公尺,就有行人穿越道。

    初二晚上10點半,宜蘭有民眾行經礁溪路五段時,發現3位行人要過馬路,停車禮讓通行,不料後方機車還是與行人發生車禍,讓他嘆「感覺讓了也不對,不讓也不對」,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說那裡不是人行道不用讓,還有網友直接找出道交條例,點出行人罰緩金額。

    民眾說:「我是覺得,應該要走人行道比較安全,沒走斑馬線,這樣穿越過去,可能會危險度比較高,車擋住後面視線,機車也看不到啊,剎車就來不及了。」

    宜警局礁溪分局警備隊小隊長賴太次說:「現場李女(遭撞行人)與江男(騎士)均輕傷,送醫治療無大礙,江姓騎士經實施酒測,無酒精反應。」

    華視新聞記者李思琪說:「根據道交條例第78條第1項,3位行人沒有依照標誌,標線,違規穿越馬路,會被裁處新台幣500元罰緩,不只第一項,行人不靠邊行走,或是有阻礙交通的行為,都有可能吃上罰單。」3人違規穿越馬路被開罰,禮讓行人的汽車駕駛沒有問題,至於騎士的肇事責任,警方仍在釐清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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