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紅燈」秒變「紅燈」 騎士才過路口就被攔開單

張德生 蔡銍湣 報導  / 新北市

有民眾騎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仁愛街,路口原本閃紅燈,但通過時有行人按下按鈕,瞬間變成紅燈,他因闖紅燈被攔開罰。警方認為他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製單舉發,並強調通過閃紅燈路口時,應該「停車再開」,也能避免燈號轉變反應不及。騎士則認為號誌沒有緩衝,設計有問題,不排除提出申訴。

當事騎士游先生說:「還是閃燈,還是閃燈。」機車經過路口,號誌正閃著紅燈下一秒,突然直接變成紅燈,騎士一通過馬上被員警攔下開單,當事騎士游先生VS.新北市員警說:「閃燈耶,(沒有,紅燈了啊),(因為有人按紅綠燈了)。」

明明才看到閃紅燈,怎麼馬上就成了闖紅燈,騎士一臉疑惑但員警照開單,荷包失血1800元讓他無法接受,當事騎士游先生說:「當下一定是非常疑惑,第一時間的想法,這個地方是閃燈,路口沒有車的狀況下,我們就是直接(騎)過去。」

事發在新北市中和區仁愛街,6日下午3點多,游先生騎機車通過路口,有行人準備過馬路,按下一旁的按鈕,號誌瞬間變紅燈,游先生回到這個路口當場測試,當事騎士游先生說:「你看,按下去它就直接變成紅燈,這根本就是設計有問題啊。」

民眾說:「一定是不合理的啦,我覺得要有一個緩衝吧。」、「不管閃紅燈,還是閃黃燈,你停下來,才是安全的。」警方表示遇到閃紅燈,像這樣沒停直接過已經算是違規,應在停止線前「先停再開」,也避免過到一半反應不及。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交通組長詹惇貿說:「目視機車騎士行駛中闖紅燈,隨即依規定攔停製單舉發。」當事騎士游先生說:「這個號誌燈,沒有照正常時序的變燈,這件事情,這個路口本身設計,非常不良。」游先生不排除提出申訴,但也認為交通單位應該研議改善,號誌燈緩衝及時間差等問題,避免造成警方執法困擾,用路人也無所適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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