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日前一名徐先生,開車到台南東區東安路時,將車輛停放路邊車格,也考量後車後方有變電箱,於是把車輛往前停靠,方便後車進出,但
當事車主說:「過了大概一個小時半的時候,車主,我後方的車主就打電話給我說,請我移車,可不可以往前一點讓他出去,那我就跟後方的車子講說,對不起,我做不到,我當初原本就有預留給你,可是我為什麼要停的那麼裡面,是因為我被開紅單。」
回到後方就是變電箱的車格直擊,一旦前方車位有車輛停放時,停車並不容易,過程中,有車主倒車前進約四次,才順利將車輛停入,還有人放棄直接離去,記者VS.民眾說:「(你覺得這一個車位好停嗎)不好停,有點小,(你要出去可以嗎)也是很難。」民眾說:「一定是太小,你看我車子這麼小,都很難停進來了。」
除了車格後有障礙,實際量測長度,第一格車格4.23米,第二格車格4.43米,若以大多數長度4.5米中型車輛來說,車格至少需要5米以上,因此交通局接獲反應後,認定是「問題車格」,除了協助徐先生撤單,未來車格也將由兩格改成一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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