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雲林縣
不爽被超車,就可以撞對方嗎?雲林1名機車騎士,行經崙背鄉的鄉間小路,當時下雨天,疑似前方轎車開得比較慢,騎士跨越雙黃線超車後,轎車駕駛可能是不滿被超車,加速前進,並把機車騎士撞倒在地,警方到場查出肇事駕駛許姓男子是通緝犯,當場逮捕解送歸案,至於這起車禍的原因,是不是轎車駕駛刻意衝撞,警方正在調查釐清。
大雨中,白色轎車加速前進,濺起大片水花,下一秒,機車被撞倒在地,不斷在原地旋轉打滑,10日中午雲林縣崙背鄉鹽園的路段,當時正在下雨疑似轎車開得比較慢,機車騎士跨越雙黃線超車過去,接著轎車突然加速追撞上去,但當地居民認為這不是單純的追撞車禍。
當地居民說:「好像在那邊,他要超他的車,可能不開心,他就後面才撞的,通緝的,後來警察有帶走了。」發生事故的鄉間小路比較小條,只有兩線道中間畫有雙黃線,純樸的鄉下,疑似因為超車故意追撞,當地居民認為有點過分。
當地居民說:「心情不好罵一罵就好了,就算了,故意的,如果這樣是,對啊比較過分。」機車騎士輕傷送醫沒有大礙,警方查出,轎車駕駛30多歲的許姓男子,是通緝犯依法送辦。
雲林縣交通警察隊西螺小隊小隊長王聰富說:「警方獲報到場依規定處理,並查知許男為通緝身分,現場依法逮捕移送。」許姓男子否認故意追撞機車騎士,是不是覺得被挑釁,所以刻意從後面加速衝撞,警方還要蒐集相關事證,調查釐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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