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騎樓撞倒機車.下車扶正 車主到案稱「開車的是朋友」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彰化一名男子昨(6)日清晨開車,疑似因為恍神,整輛車直直衝進一戶民宅騎樓內,把停在裡面的機車撞倒,車主林姓男子當時是坐在副駕,朋友肇事後他下車把機車扶好,接著跟開車的朋友一起離開現場,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還是被警方追查到案,林姓車主說,開車的朋友疑似精神不濟才會釀禍,會帶朋友到案說明,也會負擔後續賠償責任。

    雙載的摩托車來到路口突然緊急剎車,下一秒一輛黑色轎車從他們眼前衝過去,撞進民宅騎樓發出轟然巨響,砰,原本停在騎樓的機車瞬間被撞倒,轎車駕駛肇事後。

    第一時間趕快把車子倒出來往外開,原本以為人要跑了,但沒過幾秒,前座乘客黑衣男子下車走進騎樓,先把倒在地上的禁止停車拒馬扶起來,接著再把機車也扶正,看似把東西都物歸原位接著離開現場,但整段過程全被監視器紀錄下來。

    附近民眾說:「他應該是看到了來不及踩,那種聲音就是踩煞車,發出聲音,砰一聲,就這樣。」車禍發生在彰化市四維路,回到現場,被撞倒的機車還在地上還散落不少車殼碎片,警方接獲報案追查車牌號碼,找到肇事轎車的車主,是24歲林姓男子,他就是當時下車,回到騎樓把車子扶好的人,但他並不是肇事駕駛。

    林姓男子跟警方說,昨(6)日清晨4點多,他坐在副駕駛座,開車的人是他朋友,但朋友疑似因為精神不濟,才會往民宅直衝撞上去,大埔所所長蔡騏宇說:「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他(車主)有下車去把重機車牽起來,後續車主會帶駕駛到案說明。」

    原以為把車扶好,跟著朋友離開不會有事,但依然難逃警方掌握,林姓車主的朋友除了要負擔後續賠償之外,他也涉及肇事逃逸,警方依道交條例舉發,除了罰1到3千元,駕照也要被吊扣1到3個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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