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農業部昨(27)日表示,該場飼主最初諮詢的王姓獸醫僅具「獸醫佐」資格,屬於動物用藥公司人員,依法可販售藥物,但無獸醫執業執照,不得開立診斷書或處方,若查證確實執行獸醫業務,將依「獸醫師法」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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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 獸醫 罰則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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