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楠梓區一間鹽酥雞店日前被消費者控訴,老闆娘私自把魷魚加到大份,收100元,當下反映「要加量提前說」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消費者質疑店家沒有明碼標價「強買強賣」,不過老闆娘解釋,魷魚沒有分大小份,因為物價上漲,1份就是100元,是消費者誤會了,消保官提醒,點餐前,業者應事先告知價格並且取得消費者同意,才能避免爭議。
鹽酥雞老闆娘說:「我現在魷魚,要賣100,比較大份,我是說比較大份,魷魚就是都這樣,魷魚本來大家買就都是這樣(100元)。」老闆娘反駁,當時是和消費者說,現在魷魚物價貴,100元會比較大份,沒有分大份小份,現在統一價,1份就是100元,是對方誤會了。
其他鹽酥雞店業者說:「我們價格都會公開化,看板都有,菜單也都有標價。」高雄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說:「品項還有價格(雙方)要合意,這樣子的買賣才會有效成立。」消費糾紛可以循消保會管道申訴,而消保官提醒,點餐前業者還是先跟消費者確認價格,並且取得同意,才能避免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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