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分裂法2896票通過

鄭朝文 報導

  中國人大會議上午以高票通過備受關注的反分裂國家法,條文從原有的十一條合併成十條,其中最敏感的第八第九條文,關於中國何時要採取非和平手段的第三項前提: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改成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條件兩字換成了可能性,這形同賦予中國更大的詮釋空間,對我更加不利。

  中國人大再度展現橡皮圖章本色,幾乎以全票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最後拍板定案的條文,最大的更動在於最敏感的第八條,授權中國國務院和軍委會,在三大假設情況之下得以採取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草案定義第三種情況是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審議後定版的條文把條件兩個字改為可能性,雖然有人認為更改之後口氣比較緩和,但可能性的定義其實更加模糊,灰色地帶更為寬廣,給予中國當局更大的界定空間。

  在第二條對一中的論述,還首度將最新的一中三段論納入法律,增加了中國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不再嘴硬堅持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總理溫家寶在隨後的記者會上指出。這部反分裂法,是針對台獨,唯有遏制反對台獨勢力,才能確保台海和平。但是要如何遏制台獨,決定權這下子全落在北京當局的手上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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