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美國
蘋果在2011年提告三星「智慧型手機和平板抄襲」,纏訟7年終於落幕,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在當地時間24日做出判決,三星需賠償蘋果5.39億美元(約新台幣161億元)。
這起專利訴訟案,2012年做出初審判決,法院判三星需要賠償2800萬美元(約8.3億台幣),不過三星不服提出上訴,蘋果在重審時再追討10億美元(約300億台幣),蘋果當時認為,三星靠侵權獲利的利潤,應歸他們所有,不過在判決出爐前三星已經先支付5.48億美元賠償金,3.99億元再加上法院認為三星需多賠1.4億美元,因此總共是5.39億美元。
對此三星表示,後續處理所有選項都會納入考慮,尋求對消費者和公司都好的結果;蘋果對於判決則表示「滿意」,還說「便利的設計,是無法用金錢衡量,也是我們成功的原因」。(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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