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生效 4大罪判無期徒刑

港版國安法生效 4大罪判無期徒刑 | 華視新聞

李嘉芳 編譯  / 香港

從表決到公布內容,拖了整整14個小時的《港版國安法》在昨天晚上11點正式刊憲、公告生效。其中有4項罪行的最高刑罰都是無期徒刑,而且從今(1)日開始,香港警務處就要成立國家安全處來即時執法。而今天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立日,往年民陣都會舉辦遊行,這次因為惡法上路,民陣決定遣散成員,然後以個人名義發起遊行。

中國人大6月30日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於當晚11點生效,全文共有66條分為6章,其中4項罪行的最高刑罰都是無期徒刑,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例如要是有人在公共場合高喊香港獨立或是揮舞藏獨、疆獨或台獨旗幟,都算違法。

《港版國安法》刊憲生效之後,香港警務處7月1日就要成立國家安全處即時執法。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說:「我們這次沒辦法舉行七一遊行,我在此致歉,過了今天之後,民陣還存不存在是一個疑問。」

7月1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從2003年開始每年民陣都會舉辦遊行,但今年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以遊行可能造成新冠病毒疫情擴散為由,宣布不遊行了,不過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表示,會以個人身分繼續發起遊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說:「反對國安惡法堅持五大訴求。

《港版國安法》還規定,如果現行的香港本地法律,與港版國安法不一致,則以港版國安法為主,而且審訊過程不保證公開,甚至連審理的法官都要管,目前已經有27個國家發聲明,呼籲中國廢除港版國安法,還給香港人集會和新聞自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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