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香港
香港法院今(9)日審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在維多利亞公園,紀念六四的集會案,結果裁定2項罪名成立,分別是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和黎智英同樣列名被告的,還有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
這成為黎智英被指控的第4起非法集結案件,前面3起集結案已讓他獲判,共20個月有期徒刑,另外還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正在處理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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