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首例 前首相納吉 7罪名成立入獄

綜合報導  / 馬來西亞

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因為涉及「一馬發展公司」洗錢案,被控貪汙、濫權、洗錢等7項罪名成立。

在2020年,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及2.1億令吉,大約新台幣14億元的罰款。納吉不服且持續提出上訴,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在8月23日做出最後審判,駁回納吉提出的最終上訴與延遲審訊要求,5名法官一致維持罪成裁決,並且要求即刻入獄,納吉成為馬來西亞建國以來,第一位被判監禁的前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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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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