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2項欺詐罪"成立 被判5年9個月

綜合報導  / 香港

來看到,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為兩項詐欺罪名,被香港法院判刑5年9個月。

黎智英跟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控在1998年到2020年之間,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讓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之前就因此被裁定,詐欺罪名成立,如今法院判刑結果出爐,還得外加200萬港幣罰款,並限期3個月繳付,否則,將加監1年,黃偉強,則是被判刑21個月。至於,黎智英被當局控告違反國安法之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將等候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結果出爐後,延到13號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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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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