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越南
越南峴港到廣義之間高速公路第2期工程才剛通車,就出現多處凹洞和裂縫,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調查發現,工程從材料選擇、設計到施工,都沒有遵守相關規定。
河內市人民法院經過多天審理,27日上午對22名被告做出判決,指出中國、南韓、越南的5家承包商必須賠償4600億越南盾,約新台幣6.08億元。其中,越南高速公路發展投資公司前總經理「陳文八」,因「違反建設投資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與「缺乏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罪」遭判5年半,其餘人則被處有期徒刑15個月到6年不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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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賠償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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