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法通過 將可「無限期拘留」危險罪犯

新加坡新法通過 將可「無限期拘留」危險罪犯 | 華視新聞

張乃宣 綜合報導  / 新加坡

新加坡國會昨(5)日立法通過,犯下謀殺、性侵、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等罪行的「危險罪犯」,即使他已經服滿刑期,仍可「無期限拘留」。

根據路透社報導,該立法適用於21歲以上被判犯有「過失殺人、強姦和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等罪行的人,這些人被認為在釋放後有重新犯罪的風險。

新加坡法律和內政部長K. Shanmugam在議會發表講話時表示:「繼續對他人構成真正危險的罪犯不應被釋放。」他舉了一個例子,一名男子因強姦他6歲的繼女而入獄,該男子獲釋後於2015年開始性侵犯他姐姐10歲的孫女。2017年又性侵犯了該女孩9歲的妹妹。K. Shanmugam說:「我們必須應對此類威脅並保護我們的社會。」

該項新法意味著這些罪犯在服刑期滿後不會被自動釋放,罪犯及其律師可以向委員會提出陳述,案件將每年進行審查,在內政部長將接受由退休法官、律師、精神病學家和心理學家等專家組成的審查委員會的建議後,認定他們不再對公眾構成威脅,屆時才會進行釋放。新加坡估計,將受這項法律影響的違法者不到30人。

儘管該法律在反對黨的廣泛支持下通過,有些人仍認為須謹慎行事。來自工人黨的反對黨議員Sylvia Lim表示,暴力事件很難準確預測未來,且存在「基於錯誤預測而過度拘留某人」的風險。

Sylvia Lim說,法官已經可以命令連續執行刑罰,這可以將罪犯長時間關押在監獄中,她認為這是比「讓行政部門決定何時釋放罪犯」更好的選擇。而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則認為該法侵犯了正當程序權,因此反對繼續實施拘留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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