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無異議通過基本法23條 外界憂限縮人權

綜合報導  / 香港

香港立法會昨(19)日晚上以89票對零票,無異議通過基本法23條。香港特首李家超宣布:基本法23條將在3月23日正式生效。由於條例規定,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行為、定義為「罪行」,不僅限縮香港民主與人權,最重要的是這四類行為定義不明確,一觸法就可能判終身監禁。美國國務院已表示,基本法23條對美國公民、對美國利益、有潛在的風險。

19日晚間,香港立法會無異議通過基本法23條,讓港府與北京當局鬆了一口氣。3月初,中國人大政協兩會召開期間,與會的香港代表奉命趕回香港,重新審議自2002年擱置的香港基本法23條。根據最近公布的諮詢文件來看,如今的基本法23條拿掉了「新聞報導」以及「基於公眾利益」可以作為合理辯解的豁免權。

值得一提的是,基本法23條還要保護「中國秘密保護法」所訂定的七類國家秘密。而些機密涵蓋中港兩地經濟社會科技發展與科科學技術,範圍包山包海,定義不明確,可以說「什麼都可能是機密」。稍有不慎就可能觸法。此外,基本法23條還規定,禁止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巴特爾說:「我們認為這種行動可能加速,封閉香港社會開放性,我們認為(23條)條文用語與規範罪行,缺乏明確規範相當模糊,我們分析檢視了法條內容,認為不僅對美國公民有潛在風險,對美國利益亦可能有風險。」觸犯基本法23條的人,可能被判幾年徒刑,甚至終身監禁。毫無疑問地,基本法23條也限縮了香港民主人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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