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南韓
南韓共同民主黨黨內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在當地時間1日下午3點進行三審宣判,最高法院推翻二審的無罪判決,宣布發回重審。
韓聯社報導,接下來「李在明」必須在首爾高等法院再次接受審判,預計將會重新量刑,而發回重審需要一段時間,「李在明」依然可以選總統,不過勢必有同黨會質疑,「李在明」選上後仍會被有罪定讞的可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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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 公職選舉法 南韓 法院 違法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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