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香港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支持2019年香港反送中抗議,於2020年遭警方以違反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至今已在獄中超過1800天。而今(15)日香港西九龍法院宣判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待黎智英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後,再作判刑。
黎智英因支持香港反送中抗議,於2020年8月被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罪拘捕,調查後保釋,不過2020年12月香港法院撤保釋,黎智英被羈押至今已超過5年。今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裁決,法官在庭上指出,黎智英動搖中共管治意圖從沒改變,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並認為黎智英是案件首謀。根據港媒報導,黎智英定罪後態度平靜,而刑期將待黎智英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後,再作判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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