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解釋 禁止役男出國違憲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還沒當兵的役男不能出國,一直是許多男同學和家長的遺憾。大法官會議今天(26日)裁定這項規定是違憲的。大法官強調,現行的法令欠缺法源依據;因此,相關單位如果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完成立法限制的話,役男就可以自由出境了。

  還沒當兵的役男不准出國,一直是許多男生的遺憾。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作成一項解釋,就是現行的「役男出境管理辦法」是違憲的,因為它只是個命令,沒有經過立法機關明確授權;而其他相關的法令,如兵役法,也從來沒有限制役男出境的法條,因此現行的法令根本是行不通的。

  大法官特別強調,國家當然有權力限制役男出國,但是要注意法律程序。因此,在六個月之內,立法機關必須重新立法來限制役男出境,或是明確授權給行政機關以命令定之;否則六個月之後,役男就可以自由出國。

  憲法中有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的權利,基於人權及站在教育的立場,教育部長吳京支持還沒當兵的役男可以出國。但是站在防止逃兵公平的立場,國防部及內政部也有義務嚴格把關;內政部長葉金鳳表示,將和國防部研究修改法令的問題。

  當初提出申請釋憲的學生彭天豪,對於今天大法官的解釋表示肯定。他對於過去行政機關以命令限制人民的權益表示譴責,並希望新的法令能早日完成立法,並適度放寬役男出境的規定,讓更多想出國增廣見聞的男生有合法的機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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