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 18歲以下禁入限制級遊戲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不少青少年和中輟生流連電玩店。立法院昨天(6日)三讀通過「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修正案」,將禁止十八歲以下青少年進入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同時,未滿十五歲的少年在上課時間和夜間十點以後,都不能出入電子遊戲場。立委認為,未來網咖也應該納入管理。

  電玩業者有多誇張?華視新聞就曾經目擊,有電玩店直接開在學校附近賺青少年的錢,有小朋友一放學不回家就玩到半夜。為了避免青少年流連電子遊戲場所,立法院修法通過,禁止未滿十五歲以下的青少年,在上課時間和晚間十點以後出入電子遊戲場所,否則將針對業者開罰;十八歲以下青少年,更是嚴禁出入限制級制遊戲場。而修正案也規定,電玩店只能以代幣交易,現金、卡片交易通通不行,就是要防犯賭博行為。立委認為修法沒有包含網咖,還是有灰色地帶。

  未來網咖會不會納入修法比照電子遊戲場所同樣的管理標準?經濟部還要研議。電玩店管理條例修法歷經十年,雖然利益良善;不過已經進入網際網路時代好幾年,修法慢了好幾拍,已暴露出立院跟不上時代腳步的窘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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