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0 11:58

按路程計費! 國道收費大變革

林仙怡 張乃峻 報導  / 台北市

  

兩年後開車上國道,開多少里程就要付多少費用,這是交通部的最新規劃,兩年後從民國101年開始,像是從汐止到台北市區,走中山高14公里現在免費,以後可能就要多花錢,駕駛人痛批變相加稅,但交通部認為,走多少收多少比較公平。

  

以前汐止的上班族都會這樣走,不用懷疑、走高速公路就對了,因為從中山高的汐止交流道一直到台北市區的圓山交流道,一路上看不到任何收費站,不管你走五公里、十公里還是十四公里,兩年後同樣的路線你可能要多花十五元,因為計程收費就是要大家走多少高速公路就要付多少錢,現在計次收費,最短的就是從五股到林口,光是八公里也要四十元,而內湖到中壢,五十一公里一樣收四十元,改成計程收費後,八公里只要收九元、五十一公里則要付到五十五元。

  問題是,天天在路上爬爬走的小黃司機怎麼受得了,聽到新政策大家罵翻了,但是交通部心意已決,最晚兩年後、甚至有可能提前,高速公路要全面改成按照里程收費,就看電子收費的普及率能不能提前達到六成五的目標,不過到底要怎麼收,交通部還要精算一下,畢竟收太多會引發民怨,收太少又會虧本,可不是開玩笑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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