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溫翠蘋三年前代言竹炭塑身衣,一件要價一萬兩千元,但事後卻被檢舉,該款竹炭內衣一點竹炭成分都沒有,而且廠商還是以四百五十元低價批入,高價轉賣牟取暴利。但高等法院審理後,卻認為廠商負責人進貨時,也不曉得沒有竹炭,判定沒有詐欺取財犯意,因此獲判無罪定讞。
由溫翠蘋所代言的竹炭內衣,市面上流通數量上千件,宣稱有減肥效果,一件要價一萬二。但其實,這只是中國製的普通內衣,價值不到五百元,還找來藝人溫翠蘋當代言人。很多民眾信以為真,花了大把鈔票,卻發現根本沒有竹炭成分,代言的藝人當時還真丟臉,並且出面解釋。
代言人可以說不知道,但難道連賣竹炭內衣的公司也不知情嗎?法院二審判決出爐,這個以低成本價格,請大陸公司代工製造竹炭內衣,再拿來販賣的廠商負責人獲判無罪。因為法官認為,廠商負責人並沒有到上游廠房檢查製造過程,事先並不知道商品不含竹炭,不能就此認定廠商有詐欺取財的意圖。
不過這樣低價批入,高價轉賣謀取暴利,而且產品完全不含竹炭的廠商,竟獲判無罪。消費者開始擔心,這種事會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雖然法院依法認定廠商無罪,但對消費者來說,買到這種產品,難道只能自認倒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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