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2 06:00

3歲以下免費 遊樂園不可限人數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最快本月底起,民眾不管帶幾名三歲以下幼童到遊樂園玩,幼童將不限人數一律免費。觀光局表示,配合兒少法修訂,預計本月底開始,要求觀光遊樂業者提供未滿三歲兒童免費入園優惠,不得限制人數,未依規辦理最高可處三萬元罰鍰。

  觀光局表示,兒少法規定,風景區與康樂場所等公營、公辦民營及民營事業,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應提供未滿一定年齡的兒童免費優惠。經與業者會商後,擬訂觀光遊樂業兒童優惠措施之適用範圍及一定年齡認定標準,未來兒童入園收費與否,將以年齡為初判,身高為複判。業者應予未滿十二歲兒童收費優惠,未滿三歲者則應免費,且無人數限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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