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9 07:05
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勞基法今年初三讀修正通過,要求雇主每年3月前,必須撥足這一年度符合退休資格者的「舊制勞退金」,明年起上路。
眼看新制就要上路了,勞動部也將細項做說明,包括提撥的勞工人數、工作年資、和平均年資計算方式,讓雇主及早做準備。違者可罰9萬到45萬元,並公布雇主姓名。但由於目前超過八成企業,都是提撥百分之2,新規定要求一次提足,對企業的財務衝擊不小。(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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