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一對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夫妻,當初認為彼此的相遇時在太有緣,因此還特地選在諧音「久久久久」、民國99年9月9日良辰吉時結婚。不料婚後不到6年就感情生變,丈夫訴請離婚。不過法官認為丈夫沒溝通就擅自離家,因此判他敗訴,婚姻關係仍有效。
跟據《自由時報》報導,妻子朱女透露,她與丈夫陳男因工作認識,意外發現兩人同年同月同日生,且兩人默契絕佳,進一步交往結婚,刻意選在99年9月9日的良辰吉日結婚,101年生下女兒。判決指出,陳男婚後開始指責妻與家人不睦,批評妻說話挑釁、謾罵長輩。朱女反駁丈夫指控,表示與丈夫在台北生活和睦,回丈夫苗栗老家也和夫家相處愉快。指丈夫前年1月離家不歸,她希望丈夫回家履行同居義務,盼法官幫忙還她完整的家。法官認為,夫妻感情出現破綻,但男方不溝通就離家,認為男方提告無理,要兩人繼續婚姻,全案仍可上訴。(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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