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0 20:03

不滿房東?"片面退租"免操煩

吳青穎 陳鼎仁 報導  / 台北市

房價高很多人買不起只能用租的,也讓近年來租屋糾紛越來越多,不過其實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都有幾種狀況可以片面退租或是中止契約!像是房屋該修繕的部分,房東一直不修理或是租屋處有危及安全健康的時候,房客都可以跟房東說不租了!

公安危機、房子老舊、屋內設施壞光光,租屋族最怕房子住一住問題一籮筐。不要說房客怕,房東也好怕,租出去的屋子變成這樣,沙發變成菸灰缸,或是家具被搬光光!房東要找好房客,房客要找好房東,難道只能老天保祐。

其實別怕不管房東房客,民法裡都有規定可以片面提前解約。房客有四種情形可以說我不租了,包含租屋處不安全有瑕疵、房東應該修繕房屋卻不修,租屋處根本不能住人或有第三人主張租屋處是他的都可以提前片面解約,不用付違約金。

至於房東如果發現房客違約使用租屋或房客當起二房東,當然房客把租屋處的房東物品搬光光,也都可以片面終止租約,當然雙方要保障自己在簽約前,就得要多注意。

特定事項,特別在意的點簽約前在特定事項就得要寫個明白,白紙黑字也算是為自己買份保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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