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7日)通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草案,一旦完成三讀,民眾出國時,就可以從國外帶回已經公告許可的寵物用藥,解決許多長期用藥的毛小孩,得面對藥品短缺時的窘境。
今(27日)初審通過的條文規定,日後出國民眾可以在入境時,攜帶經公告許可的寵物用藥,但攜帶的若不是公告藥品,或是超出許可藥品數量,將會處5千元至5萬元的罰鍰。另外,未來寵物藥品廣告,也不得浮誇,不是寵物用藥製造業者,不得宣稱有療效,不是寵物藥品販賣者,不得做廣告,違者也將會處20萬元至1百萬元的罰鍰。(圖片翻攝tanews.org.tw)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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