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2011年間新北市積穗國小發生營養午餐桶長蛆事件,檢調介入追查,進而發現多所校長貪汙,爆發教育史上最嚴重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貪汙弊案,檢方共起訴78名校長、主任與評選委員、家長會長及業者,其中32名校長一審被判有罪,全案共60人上訴,高等法院今天(7日)上午將12名認罪校長、主任各判刑1年2月到2年、各緩刑3年到5年,另24名不認罪校長、主任,其中19人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其中前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判7年10月最重,餘5名校長改判無罪或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可上訴。
【多名校長辯稱 歷史共業非賄賂】
不少校長辯稱,回饋金都花在學校社團上,沒移到自己口袋;有校長說,評選都是評選委員獨立評選,遭起訴非常冤枉;也有校長主張,學校營養午餐不屬於校長職務;一名國小校長還說,偵查時只要不認罪,檢方全部聲請羈押,她很緊張才自白。
更有多名涉案校長抗辯,廠商送錢不是賄賂,而是「創意回饋」,甚至檢調偵辦時,還有校長理直氣壯認為營養午餐業者回饋學校是「歷史共業」,並指稱檢調誘導訊問,涉嫌不當取供。
【校長貪汙9年 學童營養全被犧牲】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本案的被告是中小學校長、專家學者、新北市中小學中央餐櫥廠商,這些人為了圖取不法利得,不知廉潔誠信、罔顧良心影響營養午餐評選,影響供餐品質和衛生,戕害學生健康,惡性不淺,且廠商行賄校長、主任及評選委員等相關決策人員,38名校長涉案,有的校長甚至已收賄長達9年多,等於這9年學童的營養都被犧牲。
【校長家屬泣訴 司法不公】
今上午有50多名涉案者的家屬親友與聲援者到庭聽判,並在高院大門拉布條舉標語表達不滿,多位家屬聽到親人被判有罪,當庭掩面哭泣。
新北市校長協會理事長邱承宗認為二審判多數校長、主任有罪,仍不公平,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李毓英要求新北市府應讓獲判無罪的校長復職。
對此,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表示,一審被判有罪者,都不得支領薪水,而二審結果出來後,若有人被判無罪,依照新北市處理原則,校長可以復職,同時政府必須還給行政人員審判期間的本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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