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1 15:54

立院初審通過 勞工工作7日需有2例休

立院初審通過 勞工工作7日需有2例休 | 華視新聞

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11日)下午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正案,未來勞工每7天中至少要有2天休息,作為例假。

這場委員會,下午只剩5名立委,在投票表決後,初審通過有3票,衛環委員會召委王育敏對外表示,這個版本的勞基法修正草案是由吳志揚等16名立委所提出的,要求勞基法需明定勞工每7天工作中,至少應有2天休假是例假。(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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