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基法》的裁量基準,最快9月1日出爐,勞動部目前規劃,未來只要符合3種狀況,勞工可連上12天,不必遵守7休1法令,這3種狀況包括了符合公眾生活便利的短期任務、重要年節假期需求和出國工作等。
勞動部表示,「裁量基準的原則是例外中的例外,絕對不會變成通例」,所以勞工需要符合這3種狀況,除此之外,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還需要經個別勞工同意,雇主也需要考量勞工健康和安全下,最長可連上12天,但如果勞工覺得身體無法負荷,可以隨時喊卡,中止例假調整。(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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