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1 07:01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動部上個月10日所公布的勞基法「7休1」釋令,今(1日)起開始實施,勞工每7天應休1天例假,但符合3種狀況,可連續上班超過6天,但最多不得超過12天。(資料照片)
1.屠宰業或載客運輸業,因應國定假日公眾生活便利,致有連續工作6天之必要。
2.工作地點特殊(如海上、高山或偏遠地區等),交通耗時,致有連續工作6天之必要。
3.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勤,致有連續工作6天之必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7休1令釋 勞基法 3種例外
勞基法修法不及 10月雙假放定了
醫師納勞基法 在野喊明年實施
醫師納勞基法 人力恐嚴重不足
不杯葛林揆 國民黨改採靜坐
今日大代誌 帶您搶先看
928勞工放假 老師沒假放沒加班費
打工被資遣 享有薪謀職假
928勞工放定了! 股匯正常交易
臨時會不開了! 藍轟綠不顧民生
「一例一休」來不及審 928勞工確定放假
長榮徵空服 要先簽責任制條款
上一則【華視搶先報】防午後雷陣雨
下一則大樂透6億 15連槓"包牌"
華視-中華電視公司
華視新聞APP
CTS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