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宜蘭縣
台南度小月、宜蘭渡小月,傻傻分不清!2000年曾供應總統陳水扁就職國宴料理的宜蘭著名餐廳「渡小月」,2013年底申請註冊「宜蘭渡小月」商標,但智慧財產局認為跟早已註冊台南擔仔麵「度小月」商標太相似,並且都使用在餐廳、飲食店類別,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因此不准註冊,宜蘭渡小月提告,但智財法院日前仍判敗訴;仍可上訴。宜蘭渡小月提告指出,該餐廳創立於1968年,前身是渡小月小吃部,2004年才設立公司登記「宜蘭渡小月餐廳」,主要提供中高價位合菜,更以宜蘭傳統佳餚糕渣、鴨賞、膽肝,以及主廚創意改良料理,作為餐點特色。而台南著名的洪家度小月擔仔麵則起源1895年,由於平時以捕魚為生的洪家先祖,在每年海象不佳的季節,無法出海捕魚的「小月」,為養家活口,是用擔仔挑著沿街叫賣麵食來「度」過「小月」,也在攤前燈籠寫上「度小月擔仔麵」,逐漸成為金字招牌,現則交由第四代來經營。
2013年11月,宜蘭渡小月餐廳跟智財局申請註冊「宜蘭渡小月」商標,但智財局因台南擔仔麵「度小月」早在1978年就陸續申請註冊商標,認為兩者已構成近似,且都用在餐廳、飲食店等,會使消費者混淆誤認,決定不准宜蘭渡小月註冊。
雖宜蘭渡小月再提出訴願,仍遭經濟部駁回,進而向智財法院提出訴訟,強調跟「台南度小月」,有經營型態、市場定位、消費價位以及客群等不同,並且各據東北、西南,並存50多年,消費者已可區分辨別,不會誤認。
但智財法院認為,兩家商標讓消費者主要印象仍是「渡小月」、「度小月」三字,且外觀近似、讀音相同,並均有「度過交易清淡」的字義,易給消費者同一系列商標的連想,近似程度高,加上都用在餐廳、飲食店類別,消費者確實極易誤認混淆,判宜蘭渡小月敗訴,不能註冊。(翻攝畫面/合成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