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元徵婚攝要拍要後製 呂秋遠轟: 汙辱這行業

2千元徵婚攝要拍要後製 呂秋遠轟: 汙辱這行業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急徵婚禮攝影師,竟只願意付2000元?一對新人在外包網站上急徵婚禮攝影師,寫下「4/2徵婚禮攝影師1名」,並列出工作時間、地點及內容,還包括事後的照片後製。讓律師呂秋遠看不下去,在臉書列出10點,批評這對新人很污辱專業。

新人在徵人啟事上指出,攝影師必須在4月2日當天,拍攝迎娶儀式加宴客的畫面,拍完後還需要後製。這一切的案件金額僅2000元,還強調是「急件」。呂秋遠回應新人,「2000元的價格,其實很像是給交代,不過,婚姻不是給交代就好,不然同居其實也不錯,真的,至少不用來找我談離婚」、「其實你以後就會知道了,當天拍的照片,以後根本也不會看,你還會很想把攝影光碟拿來當飛盤」。並幫專業攝影師說話「覺得你用2000元要找一位專業攝影師,還要包括後製,很污辱從事這行業的人而已。任何開價,都要有行情,不懂要問」。

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他應該可以找到初學攝影的小六學生,剛承接爸爸不用的IPHONE4 幫他拍攝」、「如果想省錢,那就不要請婚攝了」、「看看鬼島是怎麼踐踏"專業"這兩個字」、「這價格.......連請新秘都請不到」、「這比扯鈴還扯,我看請小朋友拿手機隨便幫你拍,也許2000元可以呦」。(圖/示意圖非當事人.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10點回應】

1.關於法律:勞基法保障的基本工資,是133元,從早上10點要在現場,到晚上9點才離開,是11小時,除以2000元,時薪是182元。不過孩子,你忽略了後製,後製如果是9小時,恐怕就只剩時薪100元了。而如果你認為,後製不用9小時,恐怕成果會很恐怖。

2.關於關係:不過你不要難過,因為你沒有違反勞基法。你們之間是承攬關係,不是雇傭關係,要給2000元,如果有人願意收,你們兩邊開心就好,

3.關於專業:其實你的門檻不高,只要有經驗的人就可以了,我可以理解。不過,攝影真的不是有經驗就可以了,不然我也曾經在十年前幫朋友拍過照片,你需要嗎?

4.關於一整天:你該不會覺得,沒有拿攝影機的時候,就不算工時吧?

5.關於省錢:結婚只有一次(希望啦),這麼重要的紀念作品,你真的認為,只價值2000元?

6.關於急件:通常急件,比較急的人,就是要付出比較高的代價。離婚如此,攝影也是如此。

7.關於婚禮:4月2日要結婚,通常早就應該安排所有的細節,你們如果有拍攝婚紗照,是不是可以請原來的攝影師幫忙?如果沒有拍婚紗照,其實這個也是可以省了,不是嗎?

8.關於交代:2000元的價格,其實很像是給交代,不過,婚姻不是給交代就好,不然同居其實也不錯,真的,至少不用來找我談離婚。

9.關於愛情:其實你以後就會知道了,當天拍的照片,以後根本也不會看,你還會很想把攝影光碟拿來當飛盤。

10.關於關我什麼事:我也不知道,只是在等開庭的時候,覺得你用2000元要找一位專業攝影師,還要包括後製,很污辱從事這行業的人而已。任何開價,都要有行情,不懂要問,以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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