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因飲料抽查 這款飲料一天2瓶就過量!

咖啡因飲料抽查 這款飲料一天2瓶就過量! | 華視新聞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維護市售飲料衛生安全,台北市衛生局3月下旬起,至便利超商、超市及賣場等地點,抽驗市售包裝飲料28件(茶、咖啡、蔬果汁、運動飲料、碳酸飲料、巧克力飲料、穀物及豆類製飲料等),檢驗衛生指標菌(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外還同時針對16件含咖啡因原料(咖啡豆、茶、可可豆)所製成的飲料,檢驗咖啡因含量及咖啡因標示檢查,咖啡因含量均符合規定,不過標示查核結果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8.75%),經查2件來源廠商屬新北市,已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另1件來源廠商屬台北市,台北市衛生局已輔導業者確實品管,以提供消費者正確訊息。

衛生局表示,標示不實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咖啡因標示於營養標示欄位,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適量飲用咖啡具有提神、利尿、舒壓的效果,但對於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失眠、腸胃疾患等慢性病民眾,過量飲用咖啡將對健康造成影響。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成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300毫克以下為宜,以此次調查結果咖啡因含量較高之「山加利直火咖啡牛奶飲料(易)」(1瓶185毫升)為例,其咖啡因含量為85.9 mg/100mL(1瓶約含158.9毫克咖啡因),2瓶即達317.8毫克。(北市衛生局提供)

此次抽驗結果咖啡因含量由高而低依序為咖啡飲料、提神(能量)飲料、茶飲料、巧克力飲料、碳酸飲料,咖啡因含量範圍如下:

一、4件咖啡飲料:12.8~85.9 mg/100mL。

二、2件提神(能量)飲料:18.1~29.6 mg/100mL。

三、6件茶飲料:1.9~13.4 mg/100mL。

四、2件巧克力飲料:2.4~9.7 mg/100mL。

五、2件碳酸飲料:0~ 4.3 mg/100mL。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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