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5 09:35

同婚18歲可登記 近親禁結婚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敲定、同性婚姻十八歲就可登記,不過不可與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的同志結婚。行政院積極研商同性婚姻法制化,昨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召開跨部會會議後敲定,不論男同志或女同志,訂婚年齡為十七歲,結婚年齡為十八歲,但未成年訂婚或結婚,必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現行異性婚、有近親不得結婚的限制,基於考量倫常,會中敲定、同性也是一樣,禁止與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的同志結婚。會中也決定,異性婚的夫妻財產制規定,可完全適用於同性婚姻。同志伴侶若因離婚、過世等因素,將可進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