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一名網友在《Dcard》PO文說,自己女友是「警察大人」。有次女友來他租屋處,兩人就做了「邪惡的事」,後來他要女友去洗澡,但「不能鎖門」,打算等女友洗到一半時偷襲她「來個浴室攻堅享受魚水之歡」,但差不多過了6分鐘左右,原PO看準時機打算突擊,一打開門,卻發現女友已經穿好衣服。
原PO說「當然就沒有什麼魚水之歡了」只好摸摸鼻子默默走掉。後來跟女友坦言整個計畫,女友才說,進警校以後,洗澡都不會超過10分鐘,對此原PO驚呼「真的讓我開眼界了.....洗澡不超過10分鐘的女孩哪裡找」還開玩笑說「可以申請國賠請國家把我的正常女友還給我嗎」。PO文一出,不少網友表示「10分鐘...我大概就是脫光衣服,站在蓮蓬頭底下淋熱水發呆吧」,不過也有不少女網友說「我最高紀錄7分鐘解決 哈哈」、「我也洗澡不超過10分鐘的阿˙˙我以為這很正常欸可能是小時候一直被逼洗快一點」、「我最快洗澡速度是3分鐘」。(圖片來源/Dcard)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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