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擁有車輛卻欠繳停車費及罰鍰的民眾請注意!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與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合作,自上周起至今天(14日)強力執行,希能貫徹公權力,確保公法債權的實現。
台北分署表示,根據統計資料,截至106年11月3日止,該分署尚有經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基隆市政府及台中市停車管理處移送民眾欠繳之停車費及罰鍰總計159人,14248件,欠費金額合計達新台幣269萬7632元。
台北分署表示,其中一名許姓義務人欠繳停車費及交通違規罰鍰21萬餘元,經多次通知迄未繳納,執行人員於今天上午到他位於大直地區的房屋實施不動產查封。另某文化創意公司欠繳停車費、稅款及罰鍰合計60餘萬元,執行人員亦於今日上午至其位於新店營業處所查封字畫、扇畫與硯台等動產。
另位於臺北市大安區某經營出租超跑之公司,欠繳101年3月至104年12月的停車費數千元,義務人公司正常營業中,現場並停放有多部法拉利等超跑,經執行人員諭知如不繳納欠費,將查封現場車輛,負責人為避免出租的車輛日後遭拍賣影響營業,隨即指示櫃台人員當場繳清全數欠費。
台北分署表示,民眾駕駛車輛停放公有收費停車格如逾期不繳停車費,會被主管機關裁處罰鍰,並移送至各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除可能被分署扣押存款、薪資,甚至查封拍賣車輛、不動產,義務人尚需負擔因強制執行支出的必要費用。(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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