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未繳 今起恐面臨”強制執行”

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未繳 今起恐面臨”強制執行” | 華視新聞

吳念達 報導  / 台北市

你有按時繳納「汽機車燃料費」嗎?尚未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的車主朋友注意了!

公路總局表示從今天(5日)起,監理機關將針對經通知送達後仍不繳納汽燃費的車主,採用智慧電腦篩選系統,配合執行分署的簡化分案流程,將加快未繳納燃料使用費之強制執行速度,同時也呼籲車主朋友切勿存有僥倖心理,請記得按時繳納。

公路總局表示,從民國102年開始,機車取消定期換照,機燃費改以按年開徵後,監理機關針對歷年欠費積極移送,但因機車移送數量龐大,造成監理機關移送及執行分署分案作業極大負荷;因此,監理機關和執行分署經過多次的協調、討論,創造出更智慧化的作業模式「簡化監理案件移送及分案流程」,將先透過智慧比對篩選系統,篩選出不需人工查核的移送案件,直接由執行分署進行後續分案執行作業。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表示,高雄所已於上月19日與高雄分署聯合舉行簡化分案流程觀摩會,將本次試辦「簡化監理案件移送及分案流程」的經驗與各監理機關及執行分署分享及交流。

從今天起,各監理機關和執行分署亦將共同採用本項創新流程辦理欠繳汽燃費之後續強制執行作業,經通知逾期仍不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者,處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外,將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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