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大規模北上 抗議遠洋三法罰太重

漁民大規模北上 抗議遠洋三法罰太重 | 華視新聞
台灣大規模漁民陳抗,清晨集結北上。(漁民提供)

張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不滿「遠洋漁業三法」罰得太重,包含蘇澳、琉球、東港等近3千位漁民,號稱全台最大規模的漁民陳抗,今(6)日凌晨5點號召2800人,預計中午聚集農委會陳抗,再步行到立法院表達訴求。

近年,遠洋漁業非法漁撈行為層出不窮,農委會為嚇阻非法漁業,並鼓勵漁船循規蹈矩的永續經營,歷經多次的朝野協商,遠洋三法於立法院三讀後施行,但政府的目的與漁民的認知無法找到平衡。

漁民自救會無法同意的訴求有三點,包含罰則太重、檢查過於嚴格、船位回報器斷訊內進港不符效益及申請分期付款應視同執行完畢等,漁民指出小琉球跟東港都是一百公噸已下的延繩釣小船,署於家計型漁業,漁業三法對違規採重罰,船體標示不清船東罰五十萬、船長罰十萬,卸漁預報未於三天前申報,船東罰一百萬、船長罰廿萬,對於漁民來說形同「抄家」,他們不反對管理,但要有效管理。

漁民自救會指出,這是漁民自發性的行動,今早5點從小琉球上船至東港集合,再緊接著由東港搭遊覽車出發到台北,中午12點抵達行政院農委會陳抗,發出怒吼,下午1點至1點半到立法院表達漁民訴求,再返回屏東。

漁民抗議,農委會改進,其實與歐盟核發的黃牌相關,近兩年漁業法規中有進步,法規與國際接軌,也更符合市場對於永續漁業、友善漁工人權的需求,對於台灣政府積極改善,在歐盟眼裡,執行面還是不夠完善。

漁民陳抗的訴求與國際共識相違背,包括漁業勞動不宜適用勞動基準法,應另訂漁業專法規範;一般組漁船,可轉為季節性捕鯊組漁船;放寬鯊魚鰭身不分離規定,被發出的黃牌如何不被升級紅牌,也是台灣政府與漁民需要多次理性溝通,持續探討省思的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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