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偉宏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衛生紙是民眾的日常生活必需品,消費者在挑選時不僅關心價格變化,更看中品質得好與壞。行政院消保處今(23)日公布市售衛生紙抽查結果,18件商品裡面有9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跟商品標示法規定。其中最多違規是「第1分鐘吸水性」,恐造成清潔效果不佳;還有商品「可分散性」不合格,不易分解容易造成馬桶堵塞。
消保處2018年4至5月與經濟部研議,隨機於台北市、苗栗縣、屏東縣等北中南3處之實體店面購買12件產品、網路通路購買6件產品,依據衛生紙國家標準(CNS1091)、感熱紙國家標(CNS15447)商品檢視法進行查核,檢測內容主要針對單層、破裂強度、第一分鐘吸水性、張數、雙酚A等6個項目進行檢測。
消保官指出,有7件品質檢測不符規定,主要缺失為第一分鐘吸水性有6件不合格,也就是說需要用更多的量才可以把擦拭部位擦拭乾淨,包含生活好柔衛生紙、得潔抽取式衛生紙、樂雅抽取式衛生紙、新柔花紋連續抽取式衛生紙、巧雅抽取式衛生紙、圓之夢抽取式衛生紙。
可分散性有4件不合格,意即將衛生紙投入馬桶中時,較不易分解,造成馬桶堵塞性較高,包含生活好柔衛生紙、愛買抽取式衛生紙、樂雅抽取式衛生紙、圓之夢抽取式衛生紙。
在調查發現有8件價格最便宜的衛生紙,或多或少有品質問題,根據統計,品質不合格的衛生紙中,價格最低者為每抽0.0354元、最高亦僅0.075元,若以1串10包100抽換算,每串價格僅35至75元不等;反觀品質項目全數過關者,相同數量價格落於80至100元間,最貴的三層抽取式衛生紙,價格更達300元,但品質相對更有保障。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以上品質若不符規定,將先對廠商進行輔導要求其改正,若業者仍不改善,會依《消保法》加以處理,6萬到150萬元,可連續處罰;商品標示不符合規定需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依《商品標示法》開罰2萬到20萬元。
王德明建議民眾,這次衛生品檢驗發現購買每一抽價格最便宜的衛生紙,或多或少有品質上的問題,消費者不要以價格為購買依據,畢竟一分錢一分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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